共青团青岛大学委员会文件
青大团字〔2016〕12号
—————————★————————
关于举办青岛大学第十三届
“唱校歌、抒豪情”暨纪念“一二·九”
爱国运动八十一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团委:
为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和“一二·九”爱国运动81周年,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在广大新生中进行校情校史教育,激发团员青年的爱国、爱校情感,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根据学校共青团工作安排,决定在2016级新生中举办第十三届“唱校歌、抒豪情”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安排
1.选拔:各学院要在军训期间广泛开展新生学唱校歌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院内选拔工作,组建优秀团队代表学院参加全校比赛。队员选拔中要适当吸收2016级研究生代表。
2.预赛:分两组进行。
金家岭校区组:包括经济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于2016年11月9日(周三)晚18:30在金家岭校区东院礼堂举行。
浮山校区组:包括哲学与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医学部、美术学院,于2016年11月11日(周五)晚18:30在青大剧院举行。
3.决赛:共选出10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周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1.所选合唱作品紧扣主题,声部齐全,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2分)
2.合唱队员着装统一,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分)
3.上下台迅速,纪律良好,行动整齐。(1分)
4.合唱队声音宏亮,旋律准确,声部清晰,作品处理得体,曲目选择的难易程度。(4分)
5.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准确恰当表现,配合默契。(2分)
6.表演形式酌情加分。(0.02-0.05分)
三、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若干,优秀指挥奖、优秀钢琴伴奏奖若干名。
四、 具体要求
1.各学院参赛代表队的演唱曲目为两首,必唱曲目《青大之歌》,自选曲目要求紧扣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预赛阶段提倡各参赛队着军训服装参赛。
3.各学院参赛队人数为80--120人。参赛人员为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2016级本科生人数少于200人的学院可自行组合参赛,也可独立参赛(学院名单详见附件1)。
5.请各学院于11月3日下午4点前将参赛队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两首曲目的合唱谱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知行楼105室),基本信息汇总表、曲目伴奏音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twwtb@163.com。
6.本次比赛要求每个学院必须组队参赛,不得缺席。为保证比赛的公平性,音乐学院作为专业队伍不参加奖项角逐,只作为表演嘉宾在决赛时进行演唱。
各团委要高度重视本项活动的开展,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认真组织,通过比赛提高青大学子知校、爱校、兴校、荣校的热情,充分展示我校学子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附件:
1.2016级本科生人数少于200人学院名单
2.合唱比赛各代表队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青岛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2016级本科生人数少于200人学院名单
序号 |
学 院 |
1 |
哲学与历史学院 |
2 |
法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附件2
青岛大学第十三届“唱校歌、抒豪情”暨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八十一周年合唱比赛各代表队信息汇总表
序 号 |
代表队名称 |
人 数 |
校歌伴奏形式 (音响或钢伴) |
自选曲目及伴奏形式 (钢琴伴奏请注明姓名及基本信息) |
指挥 (姓名及基本信息) |
是否有朗诵、领唱 (具体人数请注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唱负责人: 联系方式: )
备注:请注明合唱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除此表外还需上交两首曲目的合唱谱各一份,两首歌的伴奏音频。
(请于2016年11月3日下午四点前交至知行楼105室。)
──────────────────────────
共青团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印发
──────────────────────────